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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求死不能》的设定与之后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最近看到有人评论我的那篇SCP设定下的嘉德罗斯单人乙女文《求死不能》存在套pa和侵权行为,所以在最初的慌乱和不知所措以后,我平静下来私戳那位提醒的朋友,两人进行了亲切友好的洽谈。

在这里我应该先为我之前没有好好的掌握SCP基金会的规则就进行创作进行道歉,因为时间仓促加之自己当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官网上的所有资料,所以后续给各位喜欢SCP的朋友造成了困扰。

我知道侵权可恶,套pa恶心,因为我自己也是一个原创型的写手,三次里也是以创新和个人思想为主要燃料的还在学校里的人,所以我理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抄袭是一件多么让人生气的事情。

说出来也不怕别人指责我,其实在被人指出自己无意识犯下的错误以后,我并不想在第一时间删文,你们可以骂我不要脸的吸血虫抄袭狗,但是除了使用了SCP的设定以外,《求死不能》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我自己用键盘一点一点打出来的,除了这个设定,除了里面的人,这篇文是完全属于我的。

让我把好不容易生出来的孩子杀掉,抱歉,我做不到,我还想挣扎一下。

我是在SCP的官网上搜查的所有资料,所以当事情发生已经摆在那里以后,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去向官网上的原作者要授权,我有想过,只要我能找到原作者,即使他说的是爪哇语我也要一个词语一个词语的通过翻译器发邮件给他,恳请他允许我的二次创作。

虽然没有找到原作者的信息,但是我在官网上看到了其他的东西。

 

这是我在SCP基金会官网的【常见问题解答——关于撰写SCP与其它写作方面的问题】中看到的,也就是说,我可以借用SCP中已有的角色和设定进行创作,且可以在找不到原作者的情况下直接创作。

这样的结果让我稍稍的有了信心,然后继续在官网上寻找关于授权的问题。

然后,我找到了SCP官网的授权指南:



如简略版本的第一条说的那样,各位如果有好奇心和耐心再去翻一下之前的《求死不能》就会看见所有的,关于我借用的SCP序列号与SCP设定,我都已经在文末贴上了所有的所有的链接。

同样的,我也将《知识共享协议3.0许可协议》贴近了我的同人作品中,在遵守免责申明的所有的条例以后,我的文章就是可以继续存在的。

当然,这只是简略版本,我自然不可能只看一个简略版本就了事,之前就是因为我的粗心大意才让别人忍不住来提醒我犯下的错误,所以我又点开了CC-BY-SA阅读。


如上文所说的那样,我将所有借鉴到的东西归因于原作者与wiki,并且遵守CC-BY-SA进行发布,完成以上条件以后,我就可以进行线下的二次创作,基于非商业的目的对原作者的作品进行重新编排、节选或者在原作者的基础上进行创作。

但是我还是觉得不够,所以我有点开了BY-SA的法律文件进行阅读理解。


这是BY-SA中国版的前言。

我行使许可授予的权利,也遵守许可协议里的所有条款,相对的,法律会保护我。


第一条是关于作者,原作品,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定义解释,因为十分冗杂,所以我就不再过度的贴出来。

然后就到了我最关心的问题,授权。


我在《求死不能》中对于借鉴搬用的所有SCP原作都表明了“原作品已由英文翻译为中文”、“原作品已被修改更变”,如果我的阅读水平没有问题的话,那么我想,我的作品是可以存在的。


这是基于第三条授权的基础上,对于第三条施加限制的第四条,我想之前我已经说了很多了,如果真的还想证明什么,请去我之前的文章里找《求死不能》,看看我有没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条例。

也请别人在指责我的时候,能够耐下心来看几分钟。

虽然这么说很假,但是我还是要说,那个孩子我还是保住了。

最后,再一次为我之前的鲁莽行径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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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些时候也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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